集团要闻
明年镇区天然气或与市区“同价”
发布时间:2013-12-04 浏览次数:3809次
【现状】

    同城不同价 业主争议多

    “市区才3.6元一立方米,怎么我们小区的天然气价格要4.4元呢?”家住沙田镇东港城的刘女士说起小区的天然气价格就愤愤不平。

    记者了解到,在天然气项目引进我市之初,市区和镇区由于气源不同、成本不一致而制订了两个价格标准,并沿用至今。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通过LNG项目市政管网供气的(大城区范围内)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为:居民用户3.6元/立方米,工商用户4.0元/立方米。而部分镇区不是通过市政管网供气,属于非LNG项目气源,由于气源不同,经营成本较高,居民用户4.4元/立方米,工商用户5.6元/立方米。“这样一来,就出现了同是使用天然气,却有两种价格的现象。”

    据了解,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是我市城市管道天然气的特许经营商。自2003年底正式开工建设以来,已发展天然气居民用户45万多户,工商业用户1800多户,年售气量超过6亿立方米。现在,全市共建成城市门站4座、LNG储配站4座、调压站9座,铺设高压燃气管网160余公里,市政中压燃气管网1200多公里,管道供气能力达400万立方米/日。

    目前,东莞新奥先后独资或合资成立了23家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为电厂、城市燃气和工商业等领域用户输送天然气。全市城市管道燃气“一张网”已初步形成,使我市成为珠三角地区乃至全省率先用上管道天然气的城市之一。

    同时,我市大力发展天然气汽车加气项目,目前已有23座加气站运营,年售气量约1亿立方米。出租车以车用压缩天然气(CNG)为主要气源,已有7000多台使用;车用液化天然气(LNG)主要推广对象为公交车辆和部分重型运输车辆,已有1042辆公交大巴使用。

    【改革】

    镇区居民用气价格将下降

    “镇区4.4元/立方米的价格将来一定会降下来的。”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黄鹤权表示,东莞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后会实现“同城同价”,所有居民用户的气价都将是一个价格,“但这并不意味着市区的气价就一定会上涨。”

    黄鹤权进一步解释,天然气定价是在保持居民气价相对较低和稳定的原则下进行的,市区居民天然气价格是否保持原有3.6元/立方米不变,还是有小幅度调整上升,这有待相关部门对气价成本做进一步的核算,再结合供需关系确定。

    市物价局副局长陈志超表示,东莞天然气价格改革并不只是单纯的降价和涨价,而是重新理顺东莞气价,建立气价动态调整机制,让天然气价格更加符合市场现状。按照市物价局的改革方向,将结合东莞市实际情况,探讨实现阶梯气价制度。与此同时,还将实施管道燃气购气成本与销售价格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当购气成本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区分不同用户类型调整销售价格,及时疏导上游成本变化对下游企业的影响。

    焦点关注

    为何要调?

    四大原因导致气价改革

    陈志超表示,由于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政策相对滞后,加上行业的迅速发展和管网建设、用户开发、气源气量、经营成本、供应模式等方面的不断变化,目前的价格管理未能充分适应发展需要,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同网不同价。这不仅对同类用户不公平,使部分用户未能受益于LNG利用项目低廉的天然气价格;也不利于能源节约利用,未能有效运用价格杠杆,促进低价用户节约能源。

    二是现行价格未能真实反映企业发展的最新情况。例如企业在气源、投资建设、经营成本、供气量等方面的进一步投入。

    三是气价分类管理不够细化。尤其是由于燃气电厂、分销企业等用户未分类制定价格,影响用户和上下游企业的利益。

    四是尚未建立气价动态管理机制。由于现有的气源成本变化较大,未能及时理顺上下游成本对终端气价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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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如何调价?

    居民气价将“同城同价”

    天然气价格改革力争做到保持居民气价相对较低和稳定,对困难群众实行气价优惠政策,且要统筹兼顾。既要体现企业合理成本、合理利润,又要兼顾社会效益和用户承受能力,平衡各方利益。同时,定价需要反映市场供求状况,促进天然气资源节约和合理使用。此外,实现同城同价,居民用气价格和城市管道燃气企业的代输价格原则上实行同类同城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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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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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方向?

    探讨阶梯气价、两部制气价

    问

    此次改革将细化气价分类。比如将对分销企业以及燃气电厂制定分类价格。此外,计价方式也在此次改革中被考虑进去。目前,用电和用水都已经实施阶梯收费,我市也将探讨实施阶梯气价、两部制气价可行性。“阶梯气价就是将保障基本的用气量,超出部分提高收费。”陈志超解释。

    据了解,两部制气价是由容量气价和计量气价两个部分组成。容量气价是用于对燃气企业投入固定资产成本(市政管网及生产用房折旧费)的补偿,包括市政管网、生产性用房折旧费等;计量气价是用于对燃气企业运营成本(期间费用)的补偿。包括气源价、市政管网和生产性用房以外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经营费用、利润、税金等。“目前我国有一部分城市实施两部制气价。”陈志超说。

    如何联动?

    联动机制不涉及居民用气

    今后,或许企业在购气成本上涨或下调后,终端用户车用天然气和工商业用户的销售价格也会随之变化。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将实施管道燃气购气成本与销售价格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这就是气气联动。“当购气成本波动超过一定幅度后,区分不同用户类型调整销售价格,及时疏导上游成本变化对下游企业的影响。”黄鹤权说,不过,还有一种方式也在物价局的考虑之中,就是油气联动。即与成品油价格挂钩,当成品油价变化达到条件时自动调整气价。

    “可以确定的是,联动机制不涉及居民用气,只针对车用天然气和工商业用户。”黄鹤权称,如果民用天然气在经过下月底的听证会调整后,今后还需调整必须再次召开听证会。

    ■焦点访谈

    记者:改革后,市区和镇区居民气价将如何调整,是否会调高?

    陈志超:气价改革,并不是专门针对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气价只是改革的一部分内容。由于省里要求天然气应同网同价,因此改革会将市区和镇区的气价统一。按照这个方向调整后,镇区4.4元/立方米的气价会降下来。

    记者:本次改革,居民气价相对稳定,为什么工商用户影响比较明显?

    陈志超:我市当前气价分类不够全面,没有根据用户用气特点,细分用户进行管理。燃气电厂、分销企业等用户未分类制定价格,影响用户和上下游企业利益。同时,我市管道天然气行业发展迅速,企业在气源、投资建设、经营成本、供气量等方面发生很大变化,现行价格已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发展最新情况。

    目前,我市可利用的气源包括广东LNG利用项目、西气东输二线、中海油卡塔尔天然气、虎门港九丰LNG仓储项目等,已初步形成了多气源格局。气源成本变化较大,但我市尚未建立相应的气价动态管理机制,未能及时理顺上游成本变化对终端气价影响。

    为此,市物价局将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兼顾消费者承受能力”和“同类同城同价”的原则,在成本监审基础上,重新理顺和制定我市管道天然气各分类气价。

    气价分类细化和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后,工商用户气价将得到合理的调整,企业将按实际用气的情况,不再局限于整齐划一的定价模式。

    ■各界声音

    政协委员:保障民生引入竞争

    “稳定居民气价,以相对优惠的价格惠及广大市民,这是比较好的。”市政协委员、东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育能对于市物价局对未来居民气价的调整表示支持。但对于改革后,工商用户气价将受到较大影响,价格上涨机会较大,他则认为这种做法不一定合理。

    他认为,燃气企业的经营成本上涨,需要调整天然气价格是无可厚非的。但是,除了从调整价格的角度出发,政府可以为管道天然气行业引入更多竞争,或者鼓励工商用户通过不同方式输送和存储天然气。例如,企业可以通过车运的方式运送天然气,并建立自己的气站作存储使用,这些方式对工商用户可能更有效益。

    司机:希望多建加气站

    “假如天然气涨价,我们运营成本更大。”在驾校担任教练的毕师傅说,天然气涨价对他们影响比较大。另外,车用天然气与汽油相比,使用起来没那么方便,主要就是因为加气站比较少。希望有关部门和企业多从便民角度考虑,多建一些加气站。

    市民:盼稳定居民气价

    “统一价格还是比较好的。”走访中,一名家住南城的张小姐表示赞成市区和镇街居民用户的气价统一。她说,大城区居民气价调整,无论是维持不变,还是小幅调整,都希望政府真正做到以民为本,稳定居民气价在比较低的范围内。

    ■特别提醒

    天然气价格改革

    听证会邀您参与

    昨日,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征集东莞市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的公告》。公告表示,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将于年内举行,现在开始向社会各界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据了解,通过听证会收集市民、企业的意见以后,市物价局将根据这些意见对方案进行完善,最后报给市政府审批。参与本次听证会的报名时间从10月28日到11月4日,市物价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和报名者条件,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名单,并于市物价局的网站公布。至于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据悉,本次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征集听证会参加人23名,包括:个人消费者10名,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各2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消委会、市燃气行业协会各1名,专家学者2名,管道燃气企业(含燃气分销企业)3名。届时,听证会参加人连同8名旁听人员和7名新闻媒体记者7人一起参与。

    听证会参加人的征集方式,以自愿报名为主。对于个人消费者,当报名人数超过10名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10名时,由市物价局委托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对于工、商企业参加人,当报名人数各超过2名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各不足2名时,委托经信部门推荐。对于管道燃气企业,当报名人数超过3名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3名时,委托市燃气行业协会推荐。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消委会、燃气协会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员则由市物价局聘请。

    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的产生方式都是由公开自愿报名产生,前者根据报名情况和按照报名时间顺序选取,后者根据新闻媒体报名情况确定。

    凡有意成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以及新闻媒体可通过如下方式报名参加:

    (一)申请人可直接到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报名。

    (二)登录东莞市物价局网(http://wjj.dg.gov.cn)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传真或邮寄至市物价局。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六楼

    联系人:王燕琼

    联系电话:22830661

    22830690(传真)

    我市管道天然气价格

    LNG利用项目气源的管道天然气价格:居民用户3.60元/立方米,工商用户4.0元/立方米。

    非LNG利用项目气源的管道天然气价格:居民用户4.40元/立方米;工商用户5.60元/立方米。

    车用CNG价格为5.2元/立方米;车用LNG价格为7.1元/千克。

    征集令

    东莞市管道天然气价格即将调整,你有什么想说的话?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均可致电本报新闻热线22111000,本报记者将把你的心声带到听证会上,或直接传递给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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